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央依法治國辦印發的<關于開展第三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法辦發〔2023〕1號)精神,根據《鄂爾多斯市委常委會2023年工作要點》《鄂爾多斯市委常委會2024年工作要點》和2023年、2024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工作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區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深入總結法治政府建設的成績和問題,構建形成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營造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的良好氛圍,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重點工作
圍繞中央依法治國辦印發的《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申報指南(2023年版)》九方面、100項指標任務,《實施方案》包含9大項具體任務:
一是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主要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全面落實權責清單、負面清單制度,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信用監管,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主要是全面規范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進一步提高公眾參與度。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
三是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主要是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決策程序,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
四是行政執法嚴格規范。主要是堅持行政執法權責統一、權威高效,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
五是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科學有效。主要是自覺接受各類監督,加強行政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六是社會矛盾糾紛依法有效化解。主要是健全完善依法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實現絕大多數矛盾糾紛通過法定渠道解決。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強化行政復議工作,注重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
七是重大突發事件預防處置依法得當。主要是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應對突發事件,完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制度,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
八是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主要是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用人導向,強化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和考查,提升工作人員的依法履職能力。
九是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到位。主要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落實。
四、實施步驟
為進一步確保我市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按照時間節點有力有序推進,《實施方案》明確了按以下四個步驟組織實施。
(一)補充完善印證材料(2月上旬完成)。全面梳理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案卷、行政復議案卷、規范性文件等相關印證材料,確保各項指標印證充分。
(二)全面審核評估材料(2月中旬完成)。邀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創建工作資料進行查漏補缺,并及時收集和整理。梳理匯總各旗區各部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點,形成我市評估的自評報告。
(三)全面組織材料網報(2月底完成)。按照示范創建的時間節點,按時完成系統的網絡申報材料,提交自評報告。
(四)做好實地評估準備(3月至創建活動結束)。按照中央依法治國辦的實地評估要求,配合評估組完成網絡檢索、案卷評查、法律知識測試、資料核查、人民滿意度測評等實地核驗工作。
五、工作要求
為確保方案順利實施,《實施方案》提出了3條保障舉措。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籌安排部署。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共同做好創建工作。
(二)把握工作重點,提高標準質量。要深入總結本地區本領域法治政府建設的成績和問題,對重點領域執法、重點領域街訪、重點案卷評查等指標任務開展模擬測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強化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要將示范創建工作成效作為衡量年度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切實發揮統籌協調、檢查指導作用,謀劃好、推動好、落實好各項工作。